(略):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约**.**亩),项目共新建标准厂房6栋,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共计**.**㎡(其中标准厂房**㎡,综合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外接水电等配套建设进场道路等。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其他费用(略),预备费(略),建设期贷款利息(略)。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及社会融资。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概算表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3月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