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我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在(略)以上的,如项目投资总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期限
**年4月1日—**年3月**日,如在服务期限内已签订服务合同,可按照合同服务期限执行。
四、报名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以上资质。
2.区内注册机构,须在南宁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软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企业法人被列入犯罪档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可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要求及时间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简介;
5.报价表,报价可参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号),报价折扣费率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以及政府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6.近三年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业绩证明;配备人员名单,中、高级执业证书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复印件及其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企业荣誉证书;
8.报名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报名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日下午**:**截止。
六、在服务有效期内,如服务企业有下列(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服务资格。
1.在承担项目的过程中损害采购人利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的。
2. 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的。
3.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服务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相关专业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的。
5.1年度累计2次拒绝承接项目的。
6.1年度累计2次未按照委托时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行为。
七、选聘方式
根据报名企业提供的材料,由我所综合考察业务能力、企业信用、资质等级、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服务单位。报名企业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八、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联系人:(略)((略)),邮箱:(略),材料请密封后提交至南宁市星湖路**号文献综合楼**室。
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