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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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钦州市那丽产业园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项目(A标段2.**公里路网-道路、供水、排水工程)》(招标编号:E(略)(略)**)项目招标文件正文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正文**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中内容:“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低的企业认定):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现澄清为:“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低的企业认定):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3月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