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龙州县交通运输局大宁路至金龙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不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略)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年1月**日崇左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窗口)受理情况公示》附件。
四、公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略)-(略)。通信地址:(略):**。
五、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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