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JXZC**-J1-**-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村级集体经济米粉加工厂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 (略)至(略),每天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延至(略),每天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资格证明文件 | 2.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其他无欠税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年1月**日**:**(北京时间) | **年1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有关供应商根据更正后内容对应修改及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 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1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 传真:(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