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
套设施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编号:GLJKQ-**-ZCB-**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略):桂林市(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更改内容: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与最高合同价限价双控标准,具体限额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最高合同价限价(万元) |
① | 设计费 | **.** | 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
② | 建筑安装工程费(合计) | **.** | |
③ | 扬尘防治费 | **.** | |
④ | 预备费 | **.** |
2.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则投标无效。
(3)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等文件中计费方式计算,计费系数为0.8%,否则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4)单列的预备费的报价方式和金额:按招标人给定的方式和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投标无效。
(5)如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减少部分项目单位工程的,则最高合同价限价(即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需要按可研附表(详见合同附件)中相应单位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系数的乘积相应扣减。
现变更为: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与最高合同价限价双控标准,具体限额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最高合同价限价(万元) |
① | 设计费 | **.** | 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
② | 建筑安装工程费(合计) | **.** | |
③ | 扬尘防治费 | **.** | |
④ | 预备费 | **.** |
2.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单列的预备费的报价方式和金额:按招标人给定的方式和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投标无效
(3)如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减少部分项目单位工程的,则最高合同价限价(即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需要按初设附表(详见合同附件)中相应单位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系数的乘积相应扣减。
(二)、原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日9 时**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现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9 时**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做相应变更,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市(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