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桂林公共土出告字[**]**号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J** | 宗地 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雁山区雁山科教组团中心大道北侧,桂阳公路西侧,桂林理工大学南侧 | |
出让年限 | 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均为**年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见备注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 限高 | **米(局部**米)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兼容5%≤商务用地≤**% | |
容积率 | 2.4 | 保证金 | (略) | |||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
起始价 | (略) | 增价幅度 | (略) | |||
备注 | 1、该宗地按规划编号为科教园C-2-9-**、C-2-9-**地块。 2、资信(金)证明不少于(略)。 3、控制指标中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参加竞买人数不得少于3个。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1月**日 至 **年2月7日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1月**日 至 **年2月7日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 7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年2月7日**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号开标厅 (或指定地点)进行。
GJ**号地块拍卖时间为**年2月8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拍卖现场会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组织进行。
(二)受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的授权委托,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拍卖受托代理执行人,有意竞买者可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按要求开具资信(金)证明、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竞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转入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宗地编号GJ**地块规划以市自然资规条〔**〕**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方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