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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宾阳县敷文中学校园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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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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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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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敷文中学校园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

项目名称

宾阳县敷文中学校园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

(略)-(略)

挂牌价格

**,(略)/年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宾阳县敷文中学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宾阳县敷文中学位于南宁市宾阳县新桥镇三才村委南梧公路王谢路口,现有在校学生**人。本次招租的校园小卖部为校园宿舍区综合用房2间,铺面使用面积约**㎡,水电接入到位,并有简单装修,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招租标的

名称

占地参考面积(㎡)

租期

(年)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宾阳县敷文中学校园小卖部

**

3

**,**.**

**,**.**

备注: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受让保证金

**,**.**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

人员情况

\

转让形式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复文件号

\

批复内容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

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略)),出租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应于承租人搬离后5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交纳,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3年(从**年春学期开学之日起到**年秋学期结束之日止)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成交标的第一年首月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合同签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签订租赁合同后查明承租人为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而提供的资料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视同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将承租人列入出租方的竞租黑名单。

承租人须

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人资

格条件

1. 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经营体报名。

2.竞租人须取得以下资质:

①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一名及以上员工同时持有健康证。

3.竞租人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

向承租人

挂牌终止

有合格意向承租人,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人,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无不良经营记录结果。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结果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健康证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标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

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广(略)

账 号:**(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截止时间

**年1月**日**:**:**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2、承租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处置

方法

1、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1、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人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承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人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其他

报名链接:https://(略)/bidDetails/3ede**f6db6d**f**fd**b6bc5da6adf.shtml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宾阳县敷文中学

注册地(住所)

宾阳县新桥镇三才村委南梧公路王谢路口

法定代表人

吴江源

开办资金

(略)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

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宾阳县财政局

主管单位名称

宾阳县教育局

批准单位名称

宾阳县教育局

批准类型

处理笺

批准文件名称

宾阳县教育局办文处理笺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经营要求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权证、相关费用等情况后再报名参加竞价。意向承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3年(特殊原因除外),从**年春学期开学之日起到**年秋学期结束之日止。

3.经营范围:学生文化生活用品、必须有QS标志的定型食品或饮料、水果(禁止出售水果加工、自制食品和烟酒、教材和教辅资料);同类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超市的售价。

4.租金按年度交纳(即**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先付后用,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当日向出租方交纳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个租赁年度租金提前**个工作日支付。

5.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略),出租方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出具押金收据。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应于承租人搬离后5日内无息全额归还。如果双方续签租赁合同,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到下一个合同期,出租方重新开具押金收据后,原收据作废。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未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相关费用的,出租方有权从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完全抵扣的,承租人还应向出租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承租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保证金和租金:(1)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危害学校集体利益;(2)有违犯合同规定条款的行为;(3)擅自转让承租权或分包;(4)不服从学校合理合法合规的领导和管理;(5)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

2. 承租人因向学生经营伪劣、含毒、腐烂、变质、过期食物,造成学生中毒的,承租人负一切责任。且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2.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房屋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承租人拒不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人须缴清应缴费用,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无偿归出租方。

4.如因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校园小卖部租赁合同》,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所缴的租金按本年度实际租用时间折算,在扣清承租人应缴的费用后,出租方将余额退回承租人(不计息)。

5. 承租期间,承租人可免费享用学校IC卡管理系统,但使用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5.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保证金全额退给承租人,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房屋维修及改造

1.出租方安装水、电到小卖部门口。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出现房屋设备(包括电灯、水龙头、门、窗等)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费用自理。

3.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方损坏的,承租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人需要对所租房屋进行改装或装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在租赁期满后或中途因故停租,必须将房子完好无损归回出租方所有,包括经承租人投资装修的依附于房屋的如天面吊顶、地板砖或木地板、窗、门、水、电等设施,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收取任何装修折旧费或补偿费等费;如承租人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承租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按现价给予赔偿或按原样修复。

5.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的商品、物品自行处理,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学校。

四、特别提示:

1.承租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2. 承租人必须依法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四证齐全方可营业。

3. 承租人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做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4. 承租人不得售卖无“QS”或“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销售卫生部门禁止的商品;不得售卖高糖、高脂、高盐食品;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饭、粥、面条、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销售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瓜子、甘蔗、西瓜、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

5. 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用工制度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承租人、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自行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6.承租人须做好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处置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校园整洁。

7.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合同期内严禁将服务部转包或转租他人。

8.承租人须配合学校迎接校内外各种上级检查的管理、检查、监督。承租期间,因承租人责任发生的任何事故,如食物中毒、意外伤害、因各部门的检查受处罚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医治、赔偿、罚款等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店内用电设备安全运行。

9.承租人须保证进出运送货物车辆的安全行驶。

**.承租人须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诉电话、举报电话等。

**.承租人所用的水、电,由承租人按实际使用数每月交纳给出租方,单价按国家收费标准缴交。如逾期不交,出租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使用标的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缴纳(包括承租人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承租人禁止为学生充电手机或充电宝,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逗留在店内,每发现违约一次扣履约保证金(略)。

**.承租人只能在规定的四个时间段内营业:

早上6:**—7:**;

中午**:**—**:**;

下午**:**—**:**;

晚上**:**—**:**

(如时间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所有商品零售价格不能超过当地超市最高零售价格。

**.承租人承包期间安全问题自我防范,发生盗窃现象学校概不负责。

**.承租人承包期间负责打扫小卖部周围**米的清洁卫生并设放垃圾篓两个,室外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外不得张贴广告。

**.承租人在承包期间不准从事非法经商,并自费、自行办理一切营业手续。

**.承包到期,承租人必须在 ** 天内退出经营点,剩余商品承租人自行处理,不得继续在校内销售,否则学校有权制止,承租人必须无权拒绝。

**.学校提供给承租人的设备用具承租人在承包期间注意使用和保管,损坏照价赔偿,使用中途损坏自行购置维修,其他设备自行解决。

五、其他披露内容

1.查看标的时间:**年1月**日上午9时**分至上午**时;

查看标的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2.原承租人(即原租赁合同载明的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略)-(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略))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略)

地 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黎先生、霍女士

联系电话

(略)、-(略)、(略)

传 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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