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年第六批新型城 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排水及通信管线项目工程总承包控制价公告及澄清通知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的规定:
本工程最高投标总限价为(略).(略)【其中:设计费用为(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略).(略)】。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略)。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更正为: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 7日前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盖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