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B**-**-GXX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兴宁区五塘镇坛棍村那棍中坡、友爱村怀岽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年兴宁区五塘镇坛棍村那棍中坡、友爱村怀岽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GXZB**-**-GXXK
三、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略)
地址:(略)-**号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7月1日
六、澄清日期:**年7月2日
七、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要求工期: ** 日 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澄清为“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筑市场网www..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中国建筑市场网https://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略))、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略)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澄清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筑市场网www..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中国建筑市场网https://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5号汇春广场**、**、**、**、**-**号”澄清为“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号”。
说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筑市场网www..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中国建筑市场网https://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略)
**年7月2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略)
地 址:(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