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张亮亮同志〔现为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作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江庆彬同志(现为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秘书)作为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现予以公示。
学校干部考察组将于**年7月5日至6日到有关单位进行考察。师生员工如发现有拉票贿选等违反干部工作纪律的行为或对考察人选有意见,请向干部考察组或校纪委办、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校纪委办电话:(略);电子信箱:(略)@(略);校党委组织部电话:(略);电子邮箱:gxsdzzb@(略))。
校党委组织部**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