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澄清(一)
一、项目说明:
1、招 标 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略)
3、项目名称:**年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4、项目编号:GXXP-**-**
5、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二、澄清事项、内容:
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1、招标文件前附表7.3.履约保证金: | ?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否 |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否 |
2 | 2.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3.3.3、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 删掉“3.3.3、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条款。 |
三、联系方式:
(略):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