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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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柳江区三千河进德镇乐山至白山段整治工程Ⅳ标段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 **年4月**日,完工日期变更为**年2月**日。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获取时间修改为:**年3月**日—**年4月**日。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4月**日9时**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 1.3.3质量要求”变更为:达到合格标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公式变更为:S=(a1+a2+ … +an)/n .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3)主要单价考核”中,“ no”变更为“n” , “Hio”变更为“Hi” .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4)投标人的业绩”中,“合同金额**万至(含**万)**万”变更为“合同金额**万(含**万)至**万”. 8、相关条款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略))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5号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E 一 mail:(略)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监督部门:柳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略)-(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