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办理事项 | 审批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注 |
1 | 报告表审批 | (略)砖瓦用砂岩矿加工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 | (略) | (略) | 藤县天平镇新兴大队永康村 | 建设内容:开采矿区面积0.**km2,将生产规模由**万t/a扩大到**万t/a,开采标高为+**.4m—+**m。 |
1.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
3.公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1日。
受理、公告单位:藤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略)
邮? ?编:**
联系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略)
?梧州市藤县生态环境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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