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金秀县桐木镇农垦育肥生猪养殖基地(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秀县桐木镇农垦育肥生猪养殖基地(四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建设存栏1万头标准化育肥猪栏舍,建筑面积**平方米,栏舍内安装环境控制系统、全自动料线、自动控水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www.(略)/xxgk**/xxgk/xxgk**/**/t(略)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略)(略)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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