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BZC**-G1-**-GLSZ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办公电脑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略)(元) | (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辖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号翠屏水坊**号楼**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办公电脑采购 | 台式计算机 | UNIS | UNIS D** G3 ** | ** | **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办公电脑采购 | 显示器1 | Lecoo | HF**QK0 | ** | **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办公电脑采购 | 显示器2 | SKYWORTH | **X1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超豪(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陈仙鹤(自行抽取),张修永(自行抽取),房书军(自行抽取),周雁(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略)(评标得分**.**,排序1);(略)(评标得分**,排序2);(略)(评标得分**.5,排序3);广(略)(评标得分**.**,排序4)。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办公电脑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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