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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年6月**日至**年7月4日行政许可决定见附表1,其他事项办理结果见附表2,批文电子版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 (略)
通讯地址:(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号窗、**号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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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批文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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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7月4日?
附表1?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可决定 |
许可生效期 | |
1 |
(略)MAA7DD0N**Q |
排污许可 |
(略)《排污许可证》核发 |
(略) |
同意许可 |
**年6月**日 |
2 |
钦环审〔**〕**号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改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同意许可 |
**年6月**日 |
3 |
钦环审〔**〕**号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年新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同意许可 |
**年6月**日 |
4 |
桂环辐证[N**] |
辐射安全许可 |
钦(略)《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 |
钦(略) |
同意许可 |
**年7月3日 |
5 |
桂环辐证[N**] |
辐射安全许可 |
灵山县陆屋镇黄彰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 |
灵山县陆屋镇黄彰口腔诊所 |
同意许可 |
**年7月3日 |
6 |
9(略)**D**P |
排污许可 |
钦州市那彭淀粉厂《排污许可证》核发 |
钦州市那彭淀粉厂 |
同意许可 |
**年7月4日 |
7 |
钦环审〔**〕**号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
钦州市生态环境(略)寨圩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略) |
同意许可 |
**年7月4日 |
附表2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办理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办理结果 |
办结日期 |
1 |
污染源自动监控验收**-**号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备案 |
钦州市泰利砖厂一号线砖窑尾废气排放口、二号线砖窑尾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备案 |
钦州市泰利砖厂 |
予以备案 |
**年7月2日 |
2 |
**-**-**-L |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略) |
予以备案 |
**年7月4日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