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二次拍卖)
(**)桂**执**号
本院定于**年7月**日**时**分到**年7月**日**时**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户名:南丹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龙关前所有的位于南丹县大厂镇龙更村更停队(笼豪林场)约为**.**亩的马尾松、杉木(不含林地)一批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丹县大厂镇龙更村更停队(笼豪林场)约为**.**亩的马尾松、杉木(不含林地)一批。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具体情况以标的物现状及实际状况为准。
该林地所有权人为南丹县龙更村集体林场。林木详细信息如下:
(0)号地块:9.**公顷(**.2亩),树种:马尾松,蓄积量**m3,出材量**m3;
(1)号地块:0.**公顷(**.**,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2)号地块:6.**公顷(**.**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3)号地块:2.7公顷(**.5亩),树种:马尾松,蓄积量:**m3,出材量:**m3;
(4)号地块:3.**公顷(**.**亩),树种:马尾松,蓄积量:**m3,出材量:**m3;
(5)号地块:0.9公顷(**.5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6)号地块:**.**公顷(**.6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7)号地块:2.**公顷(**.7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8)号地块:0.**公顷(4.**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9)号地块:2.**公顷(**.**亩),树种:杉木,蓄积量:**m3,出材量:**m3;
以上信息仅供买受人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特别提示:
1.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变更或转移登记、变更或转移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取得权属文件或办理转移登记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本院不作办证、转移登记等的任何承诺,也不负责办理相关权证及不承担相关费用,标的物对应的实际范围及面积,以拍卖成交后的现状范围及面积为准。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最终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物含有林木所有权,如需要采伐林木,在取得本次拍卖标的物后可能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该许可证能否办理以及办理需要产生的费用均无法确定,竞买人须自行核实并承担一切相关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
3.其他瑕疵和风险:本次拍卖标的除上述瑕疵之外,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其他瑕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竞拍风险。
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本院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桂**执**号;(**)桂**诉前调书**号。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双方当事人议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得出参考价为(略)。
四、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拍卖竞价时间:**年7月**日**时**分到**年7月**日**时**分(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已流拍)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竞价规则: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竞买人条件及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丹县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略)代为进行标的物推介及展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工作中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将予以处罚。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竞拍结束前接受咨询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咨询联系人:(略),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统一安排,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拍卖辅助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任何辅助机构、中介机构及个人不得另行向竞买人收取拍卖或标的展示费或竞买费用。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七、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即买受人)竞得后应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将拍卖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账号:(略)(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河池市南丹县支行)。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丹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九、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视为对交付的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四至界限、林木数量、树种、大小差异、健康程度、权属状态及法律瑕疵状态等已确认,交付时不再进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竞买公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予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面积、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拍卖标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或缺陷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缺陷保证责任。本院对交付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变化、数量、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变更)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上述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对林地及林木办理拍卖成交后的报备、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买卖交易、砍伐等事项需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税、费和砍伐、搬运、装车、运输过程中的费用以及林业等行政管辖部门的相关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林木砍伐、搬运、装车、运输、对外买卖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
十一、对于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起前七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式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如需添加共有权人的,需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材料至本院进行审查登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登陆竞拍界面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标的情况说明表》。
标的详情、竞买人条件咨询、竞买流程咨询、实地查看标的等咨询辅助拍卖机构(略):(略)陈经理(微信同号)。
案件执行咨询、优先竞买资格申报等联系:(略)黄法官。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南丹县人民法院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