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承诺办结 截止日期 |
报告 |
1 |
W**hjt(略)**-** |
关于卧龙矿业**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 |
(略) |
(略) |
北海市 |
**-7-** |
见附件 |
注:报告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公示时间:**年7月3日—**年7月**日(**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略),邮编:**。
附件:卧龙矿业**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