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贵港市**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再次修订的请示》收悉。我委已于**年2月**日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贵发改投资〔**〕**号)并于**年4月8日重新审批(贵发改投资〔**〕**号),现你单位来文要求再次修订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略)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港北区、港南区**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户数为**户,楼房**栋,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改造(屋顶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楼道改造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道路改造、给排水工程、供电线路、路灯照明、停车场、停车棚、化粪池、消防工程、监控系统、康娱设施、充电桩、供气工程、小区绿化、小区围墙、垃圾收集点等)。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其中工程费(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工程预备费(略),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企业和居民出资解决。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即日起,原贵发改投资〔**〕**号文及贵发改投资〔**〕**号予以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6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