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略)(星期五)下午**:**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二级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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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出厂价、装车费、运到项目部指定地点交货价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买方提供的施工需求计划进行供应。
3、交货地点:(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转运费用、多次装运费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受进场道路影响,最大允许通行的散装水泥罐车罐体长9.6米,容积**m3,单车次运输载重≤**吨。
4、质量标准或要求:粉煤灰指标要满足国标规范GB/T**-**。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时间出具每一批次的实验报告。
5、质保期:货到现场经项目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报价文件中需明确是否响应每一项采购要求。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交货方式:卖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将所需粉煤灰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卖方自行组织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倒运。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略)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略)**-**;QQ号:(略)6。
**、付款方式:
(1)到货款:每月**日至**日双方对当月(上月**日至本月**日)的供货量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卖方按核对供货量提供当期到货金额全款的增值税发票,买方于**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
(2)质保金:每期到货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产品进行更换,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三、第 轮报价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总税额 (元) | 含税总价 (元) | 生产厂家 |
1 | 二级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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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元): | 税率: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4、付款方式:卖方按照买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每月**日至**日双方对当月(上月**日至本月**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数量以买方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名的发货单和过磅单为依据。卖方按要求开具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日内支付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
5、计量:粉煤灰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必须过磅,如该车粉煤灰实际过磅数量高于发货单上的粉煤灰数量,则按发货单上的数量计量;如该车粉煤灰的实际过磅数量低于发货单上的粉煤灰数量,则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最后发货单及过磅单由外协队收料人和工区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报价有效期: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我( )在此郑重承诺:我方作为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充分理解由于采购人、采购人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采购人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承诺人(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 同
(粉煤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买方:中(略)
地 址:
(略) 编:
联系人:
(略) 话:
卖方: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使用项目名称:中(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商品用于(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使用。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清单见下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总税额 (元) | 含税总价 (元) |
1 | 二级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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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人民币: 元 |
1、以上价格为到(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交货价,包含报以上价格为到中(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交货价,包含粉煤灰出厂价、增值税、泵送费、装车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合同总价为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元,增值税总税额为元。
2、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及金额以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为准。
3、粉煤灰必须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时间出具每一批次的实验报告。同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T**-**的评定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付款
1、计量:粉煤灰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必须过磅,如该车粉煤灰实际过磅数量高于发货单上的粉煤灰数量,则按发货单上的数量计量;如该车粉煤灰的实际过磅数量低于发货单上的粉煤灰数量,则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最后发货单及过磅单由外协队收料人和工区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付款:卖方按照买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每月**日至**日双方对当月(上月**日至本月**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数量以买方外协队收料人和工区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名的发货单和过磅单为依据。卖方按要求开具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日内支付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
2、质保金:到货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所供材料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要求,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产品进场后达不到我方要求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2、质保期:货到中(略)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交货后6个月。
四、交货地、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需求计划按批进场,
交货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县东部忠良乡境内指定场地。
收货人: 电话:
(略)
所有货物包装按长途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腐、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
六、生产国别和制造商
生产国别:国产
制造商:
七、需求计划、发货通知和验收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八、付款单据: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提供以下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2、粉煤灰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资料各一份。
九、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事故(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迟交货罚款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合同额的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合同额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为准。本合同由中文书写,一式伍份,买方持肆份,卖方持壹份(买卖双方在https://(略)/purchase/main云平台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买方 | 卖方 |
中(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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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注册地址: | (略):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 号: | 账 号: |
税务登记号: | 税 号: |
承 诺 书
我(卖方)在此郑重承诺:充分理解由于买方、买方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买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承诺人(买方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