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滨江体育公园一期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来宾市体育事业发展,满足全民健身运动需求,同意建设来宾市滨江体育公园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略)(相思园至盘古一号段)。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绿化率不低于**%。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如下:
(一)改造常规球类运动场:改造室外运动设施标准篮球场3个、门球场2个、乒乓球场3个(球桌**张)、羽毛球场3个、多功能运动场地1个。
(二)健身步道:新建及改造长约3.**千米、宽3.5米至6米兼容跑道功能的健身步道主路,长约1.**千米,宽2米的健身步道支路。
(三)活动设施:新建约**平方米的健身广场和室外球类及健身器械;新建儿童运动游乐场地约**平方米及儿童游乐设施。
(四)配套设施:包括公厕、绿化、标识、安防、照明、给排水及外接水电等。
可同时开展体育项目7项以上,满足Ⅰ类体育公园建设标准。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预备费(略)。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略),市本级财政配套(略)。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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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5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