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北海供电局已取得位于海城区北海大道以南、西藏路以西约**.**亩建设用地,现其申请调整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拟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一)用地性质:由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为其他教育用地。
(二)容积率:由≤0.**调整为≤1.8。
(三)建筑密度:由≤**%调整为≤**%。
二、公示时间
**年4月**日-**年4月**日
三、公示方式
(一)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www.(略)/xxgkbm/bhszrzyj/
(二)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LED屏
(三)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四)建设用地现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述,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邮寄地址:(略),注明“(略)北海供电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反馈意见”字样,邮编:**。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利害关系人签名)。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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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北海供电局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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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