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函〔**〕**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函〔**〕**号)的规定,我司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年6月**日~**年7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略)来宾供电局
通讯地址:(略),邮编:**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lbgdj.lbg@(略)
三、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略)
四、项目开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
项目开工日期**年4月,竣工日期**年4月
调试运行期:**年4月~**年7月
附件:
1.**千伏廖平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千伏廖平送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