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略):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略)建筑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略)-**),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略)地块内3号仓库,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项目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用已建成厂房,购置雷蒙机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2套,建设2条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年产建筑石粉4.5万吨。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
(略)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环保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好厂房,无土建施工,只需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近期由吸污车运往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污水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磨粉尘、筒仓呼吸产生的粉尘、成品装车粉尘等。原料堆场在半敞开式生产厂房堆放原料,并且在营运过程中进行喷淋洒水;在卸车处及堆场加装喷淋洒水装置、加密布设喷头或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产尘点进行喷淋降尘,在半敞开式生产厂房内卸料;投料在半敞开式生产厂房内进行;雷蒙机生产过程完全密闭,雷蒙机末端采用负压风机+脉冲布袋除尘器密闭收集粉末,处理后尾气经1根**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1个密闭成品筒仓,筒仓顶部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筒仓顶排气孔外排;装车时筒仓下端出料口设置防尘帷幕与罐车连接,装载时罐车仅打开一个料口,防尘帷幕自筒仓下端的出料口通至罐车进料口、当装料完成后立即将出料口关闭。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雷蒙机、脉冲布袋除尘器、螺旋输送机、铲车等环节,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附近敏感点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的含油抹布收集至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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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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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