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C3-**-GLJG
二、项目名称:灵川镇**年至**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略)(元) | 桂林(略) | 桂林市象山区万寿巷**号1-5层办公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川镇**年至**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 灵川镇**年至**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启应(自行抽取),梁珺(自行抽取),梁元忠(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情况:第一名:桂林(略)(得分:**.**);2、未中标供应商情况:第二名:(略)(得分:**.**);第三名:(略)(得分:**.**)第四名:(略)(得分:**.**)。3、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无。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略))、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略))。5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川县灵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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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稿)灵川镇**年至**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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