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罗城县人社局村级就业社保网络系统接入项目VPN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略)罗城县人社局村级就业社保网络系统接入项目VPN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A**),(略)河池分公司,采购代(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就**(略)罗城县人社局村级就业社保网络系统接入项目VPN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安全智能路由器 | ** | 台 |
1.3采购预算:(略)(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1.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个月。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响应单价限价为(略)(不含税)/台,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业务路由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产品(安全智能路由器)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销售授权文件,若非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响应均无效;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响应,则同时被否决。
2.1.3本次所响应产品(安全智能路由器)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如在应答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须提供以下任一一项承诺或截图。
①供应商承诺:如成交本项目,将在采购订单下达前获得进网许可证;
②供应商提供正在申办进网许可证的,供应商须提供申办进网许可证的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等材料作为附件。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略)/resultQuery)查询结果截图(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与提供证书扫描件不相符或不一致的,均属于证书无效)。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设备(安全智能路由器)有效业绩一份。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5供应商承诺所响应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提供承诺函)。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年5月**日**时**分至**年6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年6月5日**时**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河池分公司
地址:(略)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1号东方曼哈顿**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黄松杰(接受项目咨询)、梁昌艺、张鹏、李琳、单浩、潘文辉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