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略)**-**年度小型受力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采购(略),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项目概述及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年度小型受力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略)(订单)要求确定。
2.3采购分类:框架采购。
2.4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或自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日期之中选择最晚日期为起始日)满2年截止。
(2)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为上限+**%,下限-**%。
(3)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成交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①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略)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②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成交供应商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略)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③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拒绝接受订单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如发生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送货时间超出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最长天数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直至终止框架合同。并(略)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5项目类别:货物类。
物资品类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划分标包数 标包序号 中选比例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最高 限价 响应保证金(万元) 小型受力工器具 1 (略)**-**年度小型受力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 1 1 1-1 **% ** 详见《采购控制价-(略)**-**年度小型受力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5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报价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选数量的标包。 3.如某个标的实际需求数量或金额较少,最终以实际分配份额为准。 4.具体标的物清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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