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询价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3.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2获取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信息至少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受理确认后才可下载采购文件。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采购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略)/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
3.3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3.4本项目按项目报名。
3.5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4.报价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4.1.1(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4.1.2本项目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报价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4.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4.2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4.2.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5月**日**时**分**秒至**年6月4日**时**分**秒。
4.2.2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年5月**日**时**分**秒至**年6月5日9时**分**秒。
4.2.3递交方式:(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4.2.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年6月5日9时**分**秒。
4.2.5开标地点:(略)(登录网址:https://(略))。
4.3采购文件澄清安排:
4.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在**年6月4日**时**分**秒前提出。
4.3.2澄清提问形式:(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提交。
4.4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4.4.1逾期上传递交的。
4.4.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4.4.3如有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保证金。
4.4.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4.5报价人未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6.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略)
成本招采部联系人:(略):(略)
联系邮箱:zhongyuanzbzx4@(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
7.监督和投诉
7.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略)监审部
地址:(略)
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7.2.投诉提交方式
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公示期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7.3.1投诉人不是询价报价活动的参与者,或报价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询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7.3.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3.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7.3.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7.3.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3.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3.7涉及询价报价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7.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略)组织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