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A区、B区施工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略) |
招标人 | 南宁(略)(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略)(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A区总建筑面积**.**㎡,其中:A区1号楼建筑面积**.**㎡,地上2层,建筑高度**.2m;A区2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9m;A区3号、4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m;A区5号楼建筑面积**.**㎡,地上2层,建筑高度**.**m;A区6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8m;A区7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m;A区8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m,A区9号楼建筑面积**.**㎡,地上3层,建筑高度**.**m;B区建筑主要功能为公共设施用房,建筑总面积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m;A区、B区外立面装饰装修建安费约(略)。 | ||
开标时间 | **年5月**日9:**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5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5月**日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略) |
成员单位:(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略)(略)(联合体) |
单位资质 | 广西(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略).(略)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王元革(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柱(身份证号:(略)1X);何鑫(身份证号:(略)**);邱俊(身份证号:(略)**)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工程(3#、5#标准厂房) 2.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际医学中心与国际医学人才配套疗愈中心。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略).(略)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韦焕明(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冯建明(身份证号:(略)1X);赵萍(身份证号:(略)**);王华燕(身份证号:(略)**)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南宁·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工程(1#、2#、6#标准厂房、7#仓库、8#宿舍及餐厅和室外总平配套)。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略).(略)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张和思(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冬梅(身份证号:(略)**);农增球(身份证号:(略)**);陶源芳(身份证号:(略)**)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楼迁建工程项目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ggzy.jgswj.(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略)/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