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桂林市中医医院的委托,于**年5月**日就干眼熏蒸治疗仪、中试提取浓缩机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干眼熏蒸治疗仪、中试提取浓缩机组采购(GXJD-**C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分标号 |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A分标 | 1 | 干眼熏蒸治疗仪 | 1 | 台 | **.**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B分标 | 1 | 中试提取浓缩机组 | 1 | 套 | **.**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5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桂林)、桂林市中医医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公告。
四、谈判日期:**年5月**日
谈判地点:(略)(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西辅楼四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徐玉萍、文小青、潘新尧
五、成交信息:
A分标:因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分标做流标处理。
B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C区行政南楼三楼CS**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壹拾万零玖仟捌佰元整((略)**.**)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林市中医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略)转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如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