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n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n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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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基本条件:(1)租赁总面积不低于**㎡。(2)租赁期限3年。(3)3年租赁总费用不高于(略),即(略)/月。(4)供应商出租的房子为其合法拥有使用权,不存在所有权的争议。(5)满足公共需求,场地配备简装修。地板为瓷砖铺设,墙面刷白色乳胶漆,装修有吊顶,能达到交付即可正常办公的要求。有配套使用的男、女公共卫生间。(6)供水、排水、供电、照明、排风设施良好,能够保证交付使用后日常用水、用电和照明需求,排水系统通畅。(7)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含公摊)按南宁市相关收费标准计算,采购人另行支付。(8)物业费不高于(略)/㎡/月,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桃源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服务用房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3号业委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面积共**㎡,属租赁性质,租期5年(租期为**年1月1日至(略))。因该处所产权属广西军区,**年9月**日广西军区保障局已向小区业委会下发回收业委会管理用房的通知,9月**日,出租方南宁市植物路军区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桃源南社区送达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要求桃源南社区于(略)前搬出并移交该办公场所,桃源南社区另寻服务场所迫在眉睫,自**年9月下旬至今,桃源南社区一直在寻找适合服务的场所,找寻过程相当艰难,现服务场所的出租方不断催促社区搬走,也表明若催促无效计划考虑司法途径。为了尽快落实社区服务用房,节约办公成本,方便群众集中办事,我单位拟结合实际从周边寻找新的社区服务用房。根据服务用房需求,我单位对周边所有满足社区用房面积的单位/户主/房屋使用权所有者进行了调查。综合调查结果,唯有南宁市(略)符合桃源社区服务用房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南宁市(略)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n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n名称:南宁市(略)
\n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号区疾控中心桃源路宿舍区的**栋一楼
\n三、公示期限
\n(略)至(略)
\n四、其他补充事宜
\n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n五、联系方式
\n1.采购人信息
\n联 系 人:封雨溪
\n联系电话:(略)
\n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7号中山街道办事处
\n2.财政部门
\n联 系 人: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n联系电话:(略)
\n联系地址:悦宾路1号
\n \n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n联 系 人:雷芳莉
\n联系电话:(略)
\n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佳得鑫水晶城D座**号房
\n六、附件
\n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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