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年4月**日受理玉林市(略)玉东分公司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根据《玉林市贯彻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试行)》和《玉林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指引(试行)》要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联合玉东新区建设局对玉林市(略)玉东分公司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场审核。经审核,玉林市(略)玉东分公司符合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条件,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共7个工作日。
申 请 人:玉林市(略)玉东分公司
场所地址:(略)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培训内容:舞蹈、美术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张兰花 |
女 |
广西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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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卢菲菲 |
女 |
广西玉林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年4月**日前向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受理单位: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文旅股,地址:(略),电话:(略)-(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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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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