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年水库水电站汛期安全运行
控制水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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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
为规范控制水库工程汛期调度运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我区当前各水库安全状况,现将我区**年水库水电站汛期安全运行控制水位(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汛期安全运行控制水位进行水库调度,不能擅自提高汛期限制水位运行,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遇特殊情况需抬高或降低运行水位时,必须执行报批程序。
二、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尽快完善修订好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行方案、监测预测预报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切实提高水库水电站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各单位要强化防汛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期间(4月1日-9月**日),水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小时值班制并做好工程设施巡视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同时各单位也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如工程出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排除,出现险情时要根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下游受影响群众做好撤离准备工作。如有失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以上各点,请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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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年金城江区小型水库汛期安全运行控制水位表
2.**年金城江区水电站水库汛期安全运行控制水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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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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