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ZC**-C2-**-ZJXM
二、项目名称:**年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法浦屯嘴井莱至停桥水稻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略).**(元) | (略) | 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新龙屯(地块4)宁明花山温泉国际度假村1号主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年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法浦屯嘴井莱至停桥水稻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 **年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法浦屯嘴井莱至停桥水稻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文玉莲 | 桂(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辉荣(自行抽取),黄开炎(自行抽取),吴世忠(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2.成交供应商的总得分为:**.**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宁明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或受托(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地 址:(略)(住建局2楼)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D-**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