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C3-**-JDZB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人民医院水电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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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磋商总报价:(略)(元) | (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四贤路**号二楼 |
2.废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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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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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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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兴安县人民医院水电外包服务项目 | 兴安县人民医院水电外包服务 | 兴安县人民医院水电外包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 |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按要求承担采购人单位的水电、小型电器维修等各种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生玖(自行抽取),辛裕煜(自行抽取),周志强(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无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情况:无3、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略)(评标得分**.**,排序1);(略)(评标得分**.**,排序2);兴安县常辉电子厂(评标得分**.**,排序3)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5、成交结果公告日期:**年5月**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桂善街**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湘商大厦**(桂林分公司)
联系方式:(略)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电 话:(略)转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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