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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5日-5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拟建项目 广西-来宾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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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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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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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1

**.5.5

来环审〔**〕**号

(略)非金属矿业加工项目

(略)

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莆田村民委莆田石膏矿东面**米处

(略)

2

**.5.8

来环审〔**〕**号

(略)年产9.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牙木材产业园内

(略)

3

**.5.8

来环审〔**〕**号

(略)无机人造石材生产项目

(略)

来宾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锋路与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略)

4

**.5.**

来环审〔**〕**号

年产**万吨缓控释专利药肥项目

(略)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兴宾区莆田产业园(鄂中肥业后新风路东侧地块靠近垃圾发电厂一侧)

(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略)-(略)/(略),通讯地址:(略)(丽景国际双语学校旁)来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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