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略)七星东江局电源隐患整治项目,(略)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1项目概况:就**(略)七星东江局电源隐患整治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更新管道,更换电缆,更新地网施工,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项目地点:(略)
1.6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
1.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1.8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将确定1个成交人。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不含税),供应商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工程施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略)/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及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具备自**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接过至少一份同类电源隐患整治项目的合同业绩(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项目人员、车辆配置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资格证书、车辆基本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1名,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技术人员基本配置要求:2名。
(5)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基本配置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1本;电工作业证1本。一人持有多本资格证书,按多本计算。
(6)本项目车辆最低配置要求为1辆。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轻型货车类车辆,不含重型货车。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备注:1)拟投入各类人员之间不能重复,若发现有重复人员,则按照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排列顺序对重复人员进行评定,已在靠前顺序计取的人员,后续将不再计取。2)拟投入各类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施工技术人员为劳务(略)购买社保时,(略)为其人员缴纳**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外,(略)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4)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询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年5 月7 日**时**分至****年5 月** 日**时**分。[获取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提供4.3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发邮件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潜在供应商须等待报名审核。(询比审核人:周工,联系电话:(略)-(略);联系邮箱:(略);联系地址:(略)
4.5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年5月** 日上午**时**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评审(开启响应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注册网址:(https://(略).cn),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桂林分公司
地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周工\t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略)桂林分公司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