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略)受天等县公安局委托,拟对天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监控报警管理系统(“天网”二期)升级改造项目(CZZC**-G3-**-SJYH)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5月2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略)反映,以便广西(略)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略)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略)
附件信息:
天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监控报警管理系统(“天网”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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