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拟对防城港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FCZC**-G3-**-FCG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4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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