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我公司受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梧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内容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略)
地址:(略)
附:梧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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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