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SZC**-C2-**-GXZT
二、项目名称:纪念碑山脚挡土墙浮雕制作(重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略)
地址:(略)(北)正丰金城广场C栋办公楼
被投诉人1:百色起义纪念园管理中心
地址:(略)
被投诉人2:(略)
地址:(略)(创展中心2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与招标代理和采购机构串通一气,不公平的举行本次招标流程,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招标代理并未明确答复。
投诉事项2:两次招标,不同的代理机构,却出现同样的中标结果,且中标价格为最高价,这种情况严重违背市场常理与公平竞争原则。怀(略)之间可能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了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投诉事项3:投诉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函,详细列举了两次不同招标代理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内涉及的项目需求、评标标准等关键要素基本保持一致、且同一家中标单位高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然而,采购代理机构给出的回复极其潦草,对提出的关键问题,敷衍的回复,不仅未能解决投诉人的质疑,投诉人反而对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产生了更大的质疑。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事项2、事项3均不成立,驳回投诉,恢复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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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财政局 ?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