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8号)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天等县**年“先锋领航”小山乡胜马村“黄善军先进事迹”纪念馆周边墙体维修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单位报名事宜进行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年“先锋领航”小山乡胜马村“黄善军先进事迹”纪念馆周边墙体维修及配套设施工程(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以相关批复为准)
二、设计单位报名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前期工作。
(二)设计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下浮报价。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工程相应勘察、设计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请于**年3月**日至**年3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小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办(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街十队**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设计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3.设计单位近两年业绩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小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中共小山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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