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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石磐供应链有限公司石磐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5〕17号)

拟建项目 广西-防城港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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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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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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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你公司报(略)石磐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略)-**),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项目位于防城港综合保税区选址范围内东南角J**坐标点(除通行道路后)往北**米、往西**米范围,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占地面积**亩(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2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片石**万吨,年产出碎石**.7万t/a、砂**.3万t/a、石粉**万t/a。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

(略)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在厂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沉淀,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近期由吸污车运往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污水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粉尘、投料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汽车动力起尘以及厨房油烟废气等。原料和成品堆场建设三面2.5m以上围挡,只留一面给车辆进出,篷布覆盖,在原料和成品堆场加装喷淋洒水装置、加密布设喷头或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产尘点进行喷淋降尘;降低装卸高度,大风天不作业;在装卸车处及堆场加装喷淋洒水装置、加密布设喷头或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产尘点进行喷淋降尘;原料片石通过铲车投入破碎机料斗内,加装喷淋洒水装置、加密布设喷头或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投料口处进行喷淋降尘;在破碎机和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洒水提高原材料的湿润度,在破碎机和振动筛四周及顶部(进出料通道除外)用彩钢板封闭,并在破碎机和振动筛旁边设置炮雾机喷淋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打扫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油烟排放浓度达到GB**-**《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经烟囱引至屋顶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移动破碎机、钩机、铲车、洒水车、雾炮机以及车辆运输等环节,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碎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废油桶。不合格碎石固废暂存于废料堆存区后用于铺路;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可用作周边绿化用泥;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年1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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