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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637995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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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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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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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略)持有的(略)股(略)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桂**执**号

本院定于**年2月**日**时**分到**年2月**日**时**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spm=a**w.(略).courtList.**.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被执(略)持有的(略)股(略)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持有的(略)股(略)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特别提醒: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竞买资格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市场参考价:(略)元人民币

起拍价(展示):(略)元人民币

保证金:(略)元人民币

增加幅度:(略)人民币

瑕疵说明:

1.已司法冻结;

2.挂网起拍价为**年1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股票收盘价的平均价即(略)乘以拍卖股票总数((略)股)乘以**%。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加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前**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略)股)乘以**%为起拍价。(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将在起拍日**年2月**日**点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请竞买人持续关注;如无法修改,根据实际起拍价和展示起拍价的差额,多退少补。)

3.法律及行政(略)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4.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略)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5.竞买人及其一(略)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略)已发行股份数额的**%。如竞买人及其(略)股份数额已经达到**%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略)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7.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

8.竞买人资格、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9.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司法拍卖(变卖)辅助机构--(略)的咨询电话:(略),(略)李经理,(略)(咨询)。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略)-(略);投诉地址:(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法律、行政(略)股票的主体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标的物以股票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变更登记、后续减持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卖标的物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垫付费用超过拍卖成交款,不足部分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本院不予负责。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朝阳支行;账号:(略)(略)**),买受人凭拍卖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余款的转账记录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二楼立案服务厅6号窗口收费处领取相关票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淘宝网查询,或拨打淘宝客服电话。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拍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拍卖。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上述股票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略),李经理(略)。

联系人:(略)

法院投诉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http://qxqfy.(略))上查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青秀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接收拍卖卷宗材料后,未实际承担辅助工作,因执行需要撤回拍卖的,被执行人无需承担费用;

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成交的,被执行人应按以下方式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略)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4‰;超过(略)的部分为1‰;

(二)动产成交价(略)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2%;超过(略)的部分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

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已承担部分拍卖辅助工作,在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无需继续拍卖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的评估价(议价结果、询价结果)为基础价,比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如标的物未经评估,且无法询价、议价,无市场参考价的,按(略)收取;

四、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经拍卖、变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最后一次流拍的价格为基础价,比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

五、因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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