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灌阳奥林匹克体育公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略)** | ||||||
招标人 |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林市灌阳奥林匹克体育公园项目--园建、绿化、排水、电气、儿童公园、步道、停车场等。建设地点为桂林市灌阳江东新区。主要建设七人制足球场、2个五人制足球场、2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2个气排球场;建设5千米健身步道;建设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儿童活动设施、生态停车场、厕所等。 | ||||||||
开标时间 | **年1月**日9点**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1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1月**日 | ||||||
预中标人 | 黑龙江省(略)(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黑龙江省(略) | ||||||
成员单位:(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黑龙江省(略)/(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玖万零陆拾柒元零肆分(¥(略).**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向发(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美芳 证书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略)**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灌阳县**年城镇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灌阳县 ** 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6期灌阳镇、新街镇、黄关镇等传统村落)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灌阳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及灌阳县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玖万柒仟肆佰玖拾捌元零陆分 (¥(略).(略))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文能(注册编号:桂(略)** ;身份证号: (略)**)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熊忠顺 证书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略)**)【全部拟投入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龙胜县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2.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I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伍万壹仟伍佰叁拾肆元伍角捌分(¥(略).(略))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钟修文(注册编号: 桂(略)** ;身份证号:(略)**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奇武 证书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略)**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海滩公园广场环境提升工程 2.武昌路(上海路-河南路)工程 3.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道路建设工程一经三路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略)/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略)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