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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万福路159号东方庭院28幢A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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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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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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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万福路**号东方庭院**幢A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桂**执**号

本院定于**年1月**日**时至**年1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户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姜林源名下所有的坐落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万福路**号东方庭院**幢A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万福路**号东方庭院**幢A号房屋。

1.标的物详情: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万福路**号东方庭院**幢A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卫,二层为三房一厅,三层为一厅一阳台;总楼层:4层;所在层数:-1至3层(联排别墅);装饰装修情况:未装修;租赁情况:无租赁;抵押情况:有抵押。

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号:桂(**)临桂区不动产权第**号】

2.根据物业管理中心查询,该房屋截止至(略)共欠物业费(略)(仅供参考)。对因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概不负责。

特别声明:该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不)包含屋内家具家电详见图片。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1月**日**时至**年1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变卖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起拍价:(略)元,保证金 :(略),加价幅度:(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多人合伙竞买同一标的物的也需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务必于开拍前一天以上交至临桂区人民法院。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费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本次看样时间:**年1月9日, (可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公众号“资产交易服务”,点击“看样预约”,按提示操作实现对标的物的看样和贷款服务),具体事宜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略)统一安排。免费咨询电话:(略)-**-**、(略)唐。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需向办理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略)西城支行,子账户户名:(**)桂**执**号;子账户账号:(略)0(略)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拍品竞得者在成交后悔拍、逾期未交拍卖余款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且该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拍品的再次拍卖。

九、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持有关资料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流程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到有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应缴纳的税种、税率详见拍卖公告的《税费调查清单》),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一切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法院地址:(略)

辅助公司:(略)

看样咨询电话:(略)-**-**

(略)唐

监督电话:(略)-(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税费调查清单:

房地产拍卖应证税情况

(住宅)

拍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证税情况如下:

一、被执行人方应征:分税种计算方式。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增值税

5%

成交金额÷1.**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2%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

**%或3%

按差额的**%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1、需有合法有效凭证 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二、房地产承受方应征

税种

核定征收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契税

3%

成交金额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相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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