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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税务咨询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服务对象
(略)(略)及子公司。
(略)包含凤景湾项目部、(略)南宁五象智慧健康城项目部、(略)吉祥·凤景湾项目部、(略)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指挥部、(略)(略)、(略)(略)。
子公司(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以及服务(略)和项目部。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向服务对象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提供财税及相关方面的信息,对税收政策提出合理的解读;提供涉税会计处理及具体方法的咨询。
2.对服务对象咨询的财税问题,结合实际工作,给出有理有据的回复,如有必要则给出书面意见或报告。
3.对服务对象签署的重要经济合同的涉税部分进行审核,发表专业意见。
4.在服务对象面临税务稽查或税务检查时,协助服务对象分析税务风险,提供充分税收政策依据,制定应对策略,协助服务对象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与协调,为服务对象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5.参加服务对象重要经营决策分析会、重要税务研讨会。
6.服务期内至少为服务对象提供涉税知识培训1次。
(二)服务范围
提供税务咨询涉及的税种(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随国家税制变化涉及的税种(费)。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1年。
(四)服务方式
服务对象可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书面等形式与税务顾问交流税务问题,税务顾问应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适时做出相应解答或书面回复;对某些经济事项、经营情况等,双方可沟通协商到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面对面交流,税务顾问给予税务建议和指导。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已(略)电子招采平台注册并通过(略)审核的供应商,且准入注册专业为税务咨询。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资格要求√具备税务师和中级会计师以上(含)资格。
4.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年**月1日至递交响应截止时间止,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为(略)(含)以上的税务咨询服务的业绩。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被(略)列入黑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5日**时**分。
2.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略)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略)/),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报名单位须按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上传完整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
3.采购文件领取: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免费查看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略)电子招采平台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略)电子招采平台(https://(略)/)上发布。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九、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略)(非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略)
日期:**年**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