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受采购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文号:NNZC[**]**号-**、NNZC[**]**号-**),拟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体外受精洁净工作台、二氧化碳培养箱)项目(项目编号:NNZC**-G1-**-YZL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略)反映,(略)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略)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
附件: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体外受精洁净工作台、二氧化碳培养箱)项目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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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NNZC**-G1-**-YZLZ(**.**预公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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