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略)受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兴宁区五塘镇稻虾种养循环示范基地-沙平村-细新坡项目(项目编号:NNZC**-C2-**-RNZB)”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有以下澄清:
澄清事项1:
现澄清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以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准,具体金额为:(略).(略)。
澄清事项2:
现澄清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履约保证金为准,具体为: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澄清事项3:
现澄清本项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7.2计算依据为准,具体为:材料价格按**年第8期上半月刊《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除税价格计取。
澄清理由:修正采购文件。
除以上澄清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略).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室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